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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散|涉及6个区!天津这些地方能走医保了!

2023-05-20 09:12:04 来源 : 天津广播

5月18日

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三份公示

9家医药机构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家医药机构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

天津市安定医院纳入拟签订

天津市医疗保障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

补充协议名单

以后看病、买药

更方便啦

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

依据《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》(津医保规字〔2021〕7号)、《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》(津医保规字〔2021〕8号)相关规定,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,经书面及现场评估,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,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,现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
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,联系电话:022-23030537;022-23030269。

关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

依据《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》(津医保规字〔2021〕7号)相关规定,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,经书面及现场评估,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,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,现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
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,联系电话:022-23030537;022-23030269。

关于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

依据《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》(津医保规字〔2021〕7号)及《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天津市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》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津医保中心发〔2023〕3号)相关规定,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“互联网+”医保服务医疗机构评估工作,经书面及现场评估,天津市安定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,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名单,现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
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,联系电话:022-23030537;022-23030269。

编辑 | 马媛

来源 |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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